第217章_腹黑学霸总是口是心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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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7章

  大概是因为这是自己第一次亲手制作一样食物,纪棠溪吃得相当开心,到最后萧清涵已经有点不敢下筷,生怕他会不够吃。

  两个男生把一大盘饺子吃得精光,纪棠溪揉着肚子站了起来,“我想去睡觉。”

  午饭之后这个时间总是特别容易犯困,陈学长却同样起了身,说:“去把碗洗了,再活动二十分钟再睡。”之后看都没看他一眼就走了。

  纪棠溪眨眨眼,乖乖地开始洗碗。

  回到那个人房间的时候萧清涵正坐在沙发上看书,听到声音抬起了头,“你不去睡觉了?”

  上次在这里萧清涵是给他安排一间客房让他午睡的,还说这屋子以后就给他留着。纪棠溪在他身边坐下,“我溜达半天都不觉得困了。”

  萧清涵牵起唇角,示意一下自己的床,“你可以去我床上休息一会。”

  纪棠溪看看那张比客房的大得多的床,对那个人说:“你陪我一起睡么?”

  “好啊。”萧清涵放下书。

  给他找了一件睡袍,两个人身高没差多少,穿着也很合适。上了床,萧清涵展开被子盖在两人身上,纪棠溪躺在这张超级柔软的大床上觉得全身都放松下来,十分舒服。

  “下午你想做点什么?”萧清涵问。

  他们只有上午会上课,下午就是自由活动的时间,纪棠溪想了想,“我继续看书吧。”

  他不想学游泳,也没人能继续教他跳舞,那最好的就是看书,而且他也不想回家,他喜欢待在这和那个人一起看。

  “好。”

  周二的晚上萧清涵给了纪棠溪一张邀请函,对他说:“这周四是我生日,请你来参加party。”

  纪棠溪高兴地接了过来,“一定到场!”

  终于等到三十号,也就是他生日那天,纪棠溪一早起来就给他发了微信,祝他生日快乐。

  那天白天过得和以往没什么两样,纪棠溪一直也没有见到那个人,不过随便一想也能猜到那教室的后门一定每节课间都会出现拥堵的情况,因为送礼物的人会非常多。

  晚上两人见面后纪棠溪又当面祝福一句,自认为体贴地问:“要不今天的课程暂停?”

  他真不好意思让寿星给他上课。

  “别想逃课啊。”萧清涵却敲了敲他的头,相当义正言辞。

  放学的铃声打响后纪棠溪和他道了别,“应该是……几十分钟之后再见吧。”

  萧清涵笑着,“再见。”

  现在的情况是所有收到邀请函的人要自行前往party的地址,也就是那个人的家,纪棠溪换好礼服就和哥哥一起去往那里。

  两个人的手上都拿着包装好的礼物,裴林川这时才问他一句:“你要送阿萧清涵什么?”

  纪棠溪嘿嘿一笑,“秘密。”

  萧清涵家的两个大门都开着,从外面就能看到大厅此时正是灯火通明热闹非凡,管家和两个仆人正站在门外迎接客人。

  纪棠溪和裴林川进去时看到里面已经来了不少人,一身黑色西装礼服的萧清涵正在和客人说话,舞池内已经有人跳起了舞,纪棠溪送了礼物就拿了杯酒过去给寿星拜寿。

  “清远带舞伴来了么?”萧清涵问他。

  “没有。”纪棠溪绝不承认根本没人愿意当他的舞伴。

  “那你要请谁去跳跳舞么?”

  第一章

  “哇塞,我们俩都在七班!”温简兮看着学校发来的分班表格,非常兴奋地说。

  坐在他身边的林默筝却在搜索框内输入:宋启光,看到他出现在十三班下面。

  心里也不由得感慨万千:这果然是真的,他们真的从初中起就在同一学校!

  现在距离开学就只有五天时间。

  “好了,我心中的的大石头总算落地了,”温简兮站起来伸了伸手臂,“那我们应该抓紧最后的狂欢时间,下午去俱乐部玩玩吧!”

  “……好……”

  虽然林默筝并不愿意这么“颓废”,但条件也真的不允许,他现在就是一个只有十二岁的小孩!

  ……

  呃,其实林默筝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回到这个时候,还记得那天是他和男神结婚一周年的纪念日,两人过得非常美好,结果一觉醒来就发现……

  这地方为什么这么眼熟!

  “……”

  他不用太仔细看心中就有了数,却也并不是很敢确定,因为这竟然是他曾经生活了六年的房子!

  可他明明是和小光住在新房,怎么可能一夜之间来到这里,而且这房子早就已经租出去,怎么房间的摆设还和记忆中一模一样!

  林默筝不可思议地拿起床头柜上的通讯机,正是自己上初中时的那部,当屏幕上出现自己的面容时,他差一点甩到九霄云外去!

  这,这是什么鬼,他的脸为什么年轻了这么多,好像回到十几岁的时候!

  他又哆嗦着打开屏幕,上面显示的时间竟然是十九年前!

  ……

  林默筝真的花了一点时间来适应这个回到过去的事实,虽然他怎么也想不明白是为了什么,明明自己当时没有发生任何意外,也没有失去记忆,却突然发生了这件事。

  可是……

  特么的没搞错吧,这不就意味着他起码也要十七年后才能遇见小光……

  等一下……

  他突然想起来一件事,自己是在和那个男生相识八个月之后,偶然间谈起小时候的事,才知道他们竟然从初中、到高中,再到大学、研究生和博士都在同一所学校,林默筝立刻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

  “真的啊,早知道我一定从初中就开始追你了!”

  那时他们已经开始谈婚论嫁了,虽然恋爱时间不长但感情很好,而且两个人都是年龄超过三十岁的“老男人”,也到了该成家的时候。

  那时的林默筝就常常开始幻想,要是自己真的从初中开始追他就好了,那时才只有十二岁,接下来的漫长岁月都可以和他一起度过。

  当然这是一个完全不切实际的想法,连男神都只是付之一笑,林默筝却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这件事真的有实践的一天!

  但……

  他们在这时真的都只是十二岁的小孩,谈恋爱这种事不觉得太遥远了吗!

  ……

  既然已经确定了自己的“主线任务”,林默筝当然不会从这时就火急火燎地寻找那个男孩,现在初一都没有开学,还处在小学毕业考试后的假期时间,当然也只剩一个星期。

  那天他不算很仔细地查看了一下卧室,这是父母为了他上学方便而新选的房子,接下来的六年时间他都会住在这里,直到大学来到另一座城市。

  他看到了自己的照片、书本、电脑和各种生活用品,自己应该不会再有第三次机会回到这时,那就趁现在将它们牢牢记住。

  然后,他打开门准备去吃早饭。

  这房子的一切摆设都和他记忆里别无二致,今天是周末,老爸老妈都不上班,早饭也稍微晚了点,他们现在都在餐桌旁。

  当两个人的面容出现在自己眼前时,他竟不知道自己是该笑还是该哭……

  他们都年轻了将近二十岁,似乎和前一世的自己也没差多少,那一瞬间他真的希望时间可以就此定格,让自己永远留在这个时候……

  林默筝在和爸爸妈妈相处时还是没什么紧张感的,虽然随着年龄的增长,自己的性格会有非常大的变化,但怎么也是他自己的十二岁,不需要模仿别人,而且他在父母眼中一直是传说中的“乖孩子”,听话懂事循规蹈矩,只要他不突然提出把房子炸了就绝不会引起怀疑。

  接下来又见到了那个时期的同学好友,和自己关系最密切的自然就是温简兮。

  别看他起那么“复古”的名字,实际上他却是中英混血儿,有一头非常漂亮的金发和碧绿的眼睛,他的A国母亲是《诗经》的狂热爱好者,据说他出生时母亲刚好在读《简兮》那一篇,立刻为他取了这个名字。

  林默筝既然不害怕自家父母,当然也不担心会在这些同样十二岁的孩子面前露馅,他照常和他们一起吃喝玩乐,两天后收到了初中的分班表格。

  之后的几天过得很快,林默筝想到很快就可以见到自家男神,心里自是充满喜悦。对于该怎么展开追求这件事他倒是并没有太多计划,前一世他们是在一次合作项目中相遇的,自己对他“一见钟情”,当天晚上就邀请他共进晚餐,之后也是借着项目的便利和他加深交往,三个月后正式表白,小光没怎么思考就同意了。

  而求婚则是在交往的五个月后,同样没有遇到什么阻碍,两人经过三个来月的准备就举行婚礼,后来林默筝每每想到这件事心中就充满自豪,一定是自己魅力太大让小光无法拒绝,还有他们的缘分绝对是八百万年前就注定好了的!

  所以这一世的自己应该也不会花费太多时间,随便找个机会和他相识,等到熟悉之后其实也不用太着急告白,毕竟他们现在年纪还小,自己只要好好守在他身边、尽力照顾他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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