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校场练兵_凤翎纪(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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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校场练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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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分队全体注意,列队!”校场上,漆权玉将一柄□□往地上一杵,放开声音吼了一句。

  士兵哗啦啦的站好,这是河西军团的军人素质,可是每个人眼睛里却毫不顾忌的闪现着不服!

  新上任的这个分队长才十四岁,有些老兵想,妈的,比我儿子还小一半!如今刚刚到部队,军功没有半点儿,居然就捞了个官儿来当。而且听人说起来,就是个关系户。

  看那细皮嫩肉皮包骨头没二两肉的样子,就是个吃软饭的人。谁要是服他,谁不是男人!士兵的目光看向他,充满了挑衅。

  漆权玉也不说话,围着这个两百人的二十行,十列方队走了一圈,暗暗将每个人的模样都记在了心里。行啊,个个都不服的样子。

  “你们当中谁最厉害?”漆权玉绕回到方队正前方,问话。个子虽小,却也气势十足。

  “没有最厉害!只有更厉害。河西军团的兵,都不是孬种!个个都是好汉!”漆权玉正面的那个人昂首挺胸的回答。

  “好!就你!出列!”漆权玉直视这个比自己高了个头的兵,目光狠狠的和他相撞。那人在目光交接中,只觉得心里狂跳——面前这小个子的气势,非比寻常!和他对视的时候,那种压力,有种敌人千军万马朝自己奔过来或者是敌人的大刀即将落在脖子上的感觉,几乎让人无法呼吸。

  “姓名!”漆权玉沉声问道。

  “王雄!”大兵大声答道,可是那声音虽然比漆权玉大,却少了股威势。

  “年龄!”漆权玉依然看着他,断然再问。

  “二十四!”大兵依然大声回答。

  “兵龄!”漆权玉还问,从头到尾,声音并不非常大,却充满了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威慑力。

  “六年!”大兵昂然答道。

  “军人的天职是什么?”漆权玉还盯着他,而他的目光却已经开始移开——和漆权玉对视,是需要勇气和毅力的事情。

  “服从!”大兵继续回答。

  “如果对长官的决定有异议该怎么做?”漆权玉大声问道。

  “先服从,再申诉!”大兵回答得很好。

  “好,你现在有什么要申述的吗?”漆权玉的眉毛压低,狭长的双眸中精光闪闪。

  “请问长官凭什么来领导我们?”大兵犹豫了一下,依然问出口来。

  “你们希望我凭什么来领导?”漆权玉唇角扯出一抹笑来,这句话不光是在问大兵,也是在问整个方队,所以他放过了面前已经在流汗的士兵,将目光横扫过众人。

  “武功!带兵打仗,长官要用你的勇武来让我们臣服!”大兵继续说。

  “好!你们当中,武功最好的十个,出列!”漆权玉低声吼道。

  方队中,大家交换了一下颜色,在无声无息中,便迅速选出了十个人来,漆权玉暗暗点头,光凭这点儿就知道这是个配合很好的分队。

  “一起上!”漆权玉看着面前的十个人,皆是虎背熊腰,满面横肉之辈,想来都是以力量见长的。漆权玉一边缓缓说着,一边慢慢解下背上的□□。

  十个人对视了一眼,然后提着军队的制式砍刀,便从不同方位砍了上来——这些人,是杀人的人,可是这些人,是不会武功的。

  两军对垒,比的是勇猛,比的是战术,而不会是武功,千军万马中,武功高手也只有逃的份儿,否则,能杀死十个百个,却会被千个万个给累死,被尸体给活埋!

  武功高手不是量产的,而是珍惜动物,生活在江湖那片奇怪的土地中,他们擅长单打独斗,单兵战力非常之高,可是他们却不会入军队,因为他们要的是自由和名望,拒绝约束和这种没有技术性的拼命,所以江湖和军队,是两个不同的世界。

  所以,军队中,几乎没有武功高手,或者说很少有会武功的人,军队中只有这些满身杀气勇气,敢杀人,也敢被杀,提一把单刀便敢往对方的枪林剑雨中冲的汉子!

  其实军人比江湖人更有勇气。因为明知会死,也会冲上去。而江湖人就算是打败了,那也是撂句:“青山不改,绿水长流,他日必然报仇!”算是给自己找个台阶留点儿面子。

  而军人,冲上去了,最后留给自己的,可能只有大吼一声“啊!”的机会!可是军人还是得冲。

  十个身强力壮的勇猛大汉提着砍刀围着漆权玉,然后冲了上来。

  漆权玉手握□□,抖出一朵枪花,直朝着面前那人手腕儿拍去,顿时便拍落了他的兵器,而后头也不回,便听风声,也已经知道背后两把砍刀袭来。

  漆权玉□□往前一撑,双脚反踢,背后的两把砍刀已经脱手而非。此时旁边的人已经攻到。漆权玉一矮身,躲过一把砍刀,□□顺势朝着右方横扫,顿时一阵金铁交击,四把砍刀纷纷落地。而后漆权玉将□□往后一滑,□□尾部直接顶向左侧一人的砍刀,而他脚下,跟是一扫,另两人便被一腿扫得狠狠摔到在地……

  两个呼吸的时间。十个持着砍刀的大汉全体落败!

  漆权玉依然没有表情,只是慢慢将□□背回背上。满场安静,几乎能听到一片落叶坠地的声音!

  所有人睁大了眼睛,张大了嘴。这会儿不是服不服的问题了,而是大家开始怀疑自己的眼睛了。

  “入列!”漆权玉背好了□□。朝着这十个人叫了一声。

  十个人立即收拾好自己的砍刀,插回背上的刀鞘中。

  “全体注意!向右转!两行并行,绕校场二十圈!”漆权玉沉声吼道。

  “是!”众人轰然允诺!两百人迅速的开始跑步。

  漆权玉拍了拍手,望了望校场角落的桃花——开了!三月了。还有十六天,锦荷的生日就要到了!

  远远的,肖致力看着他,自言自语的道:“这哪里是个痞子,分明是颗珍珠!以后必然会在战场上大放光华,皇城啊皇城,难道你就容不下这样的将才?非要送到我肖致力这一片边陲之地?”

  下午的训练很简单,就是跑步,负重跑,劈砍练习。时间过得很快。

  漆权玉回到自己的房间——这是她唯一求了肖致力将军的事情,那就是要一个单独的营房,毕竟,自己一个女人,和一帮大男人滚在一起不仅不方便,也非常容易泄流身份,肖致力将军还以为是她娇生惯养吃不得苦。

  漆权玉便笑着说了句:“晚上要打坐练功,如果时常被士兵的呼噜吵到,不仅不容易有进步,而且容易走火入魔……”

  肖致力看过漆权玉白天教训士兵的功夫,也就特别给他配了间小队长的小房间。

  因为按例,所有军人是住在一起的,一个房间二十个人,十个房间,便是一个分队。分队长是与士兵合住的,只有小队长以上才会有自己单独的房间或者帐篷。

  外出行军的时候,驻军按帐篷计算,一个帐篷十个人。河西军团有二十万人,西金城、丰郡城、颠丽城、湘阔城各地分别有一万驻军,用于维护当地治安,玉龙城驻扎了河西军团的主力军十三万人,这样可以确保供给方便,训练场地足够,同时保证,一旦有战事,玉龙城的十三万主力军,会在第一时间赶至葫芦镇,兵力第一时间就能达到十六万。所以驻守在这小小葫芦镇的常驻守军,便有三万人,光营房便有近两千间。

  漆权玉坐在床前,侧身将床头的那个包裹打开,里面是临别的时候孙锦荷送给他的衣服鞋袜。布料舒适,做工精细,大小合身,漆权玉试过,白天却舍不得穿,总觉得在校场上训练,累得浑身大汗,会污了这身衣服。所以总是等训练完后,洗过澡,回了屋,然后才会悄悄换上!

  漆权玉褪下盔甲,脱了粗布外套,又解开了里衣,然后慢慢解开自己的束胸——身体正在慢慢的变化,男人们开始变声,越来越难听,长胡须,长喉结,而自己,一切依旧,却是这胸部,慢慢鼓了起来,现在虽然还不高挺,却已经和当初有了区别,漆权玉为了怕不加束缚,越发长得快,便束胸了。

  漆权玉伸手在自己已经微微凸起的胸部按了按,突然想,锦荷呢?是不是也像自己一样,胸部慢慢变大?应该是的,离开的时候,似乎已经渐渐有了一点儿胸部。只是那胸部,断然是无需束缚的,一个肚兜便好……

  漆权玉不由得想起孙锦荷来,似乎锦荷白皙的肌肤,鲜红的肚兜遮掩了胸前的美景,若隐若现的就在眼前。便要伸手去摸,才惊觉自己居然这样傻,连忙摇了摇头,将锦荷做的衣服穿上。恍惚间,只觉得淡香扑鼻,心里又是她灯前细细织的影子。

  哎,分别的日子,度日如年啊!此时此刻,又不知道你在做什么。

  漆权玉翻出纸笔,饱墨,想起离开前那个亲吻来,心中的甜蜜慢慢的涌向全身,含着笑意,漆权玉落笔:

  锦荷:

  一别近月,日日思念,欢声笑语犹在耳边,却于这军营中,只能靠着幻想回忆慰藉,度日如年啊……

  京城的胭脂花应该开得艳丽了吧,真想再亲手揉一把,抹红你的指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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